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助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更好地引导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建筑设计传承创新工作,我会决定在2019-2020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以下简称:建筑设计奖)评选活动中,补充征集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与传承创新方面的项目,作为建筑设计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创新专项”。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奖项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项目范围包括历史建筑及其所在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历史地段的保护利用与传承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真实完整保护各类保护对象,有效探索保护利用的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保护效果和社会反响良好,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申报项目的保护、修缮、改扩建和新建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规划,在传承历史文脉,塑造城市特色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申报项目应为已经实施项目,原则上投入使用2年以上。
(四)申报项目近3年未发生大拆大建、破坏保护对象等致使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
三、评选标准
(一)做到整体保护。各类保护要素保存完好,建筑风貌、外部环境风貌、空间肌理保持良好,传统文化延续传承。
(二)改善人居环境。居住条件、公共服务和环境品质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三)实现活化利用。确定了合理的功能定位,传统功能和现代生活有机融合,制定了促进活化利用的政策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
(四)创新技术方法。在历史建筑修缮、历史街巷整治、交通综合治理、基础设施改善、防灾等方面采用了适应历史建筑及其所在历史地段的创新技术。
(五)注重公共参与。保护实施和日常运营维护过程中开展了公共参与,各类社会组织参与保护利用工作,出台地方法规,落实保护资金,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申报主体为各相关建筑设计企业、项目建设单位等,一般应是中国建筑学会团体会员,主要完成人员应为中国建筑学会个人会员。鼓励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优秀项目。非会员可通过中国建筑学会官网会员管理系统申请入会。
(二)申报方式
建筑设计奖评选使用中国建筑学会奖项申报及推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奖项系统”)进行申报信息登记。奖项系统在中国建筑学会网站上开通时间:2020年12月21日开启,2021年1月20日关闭。请申报人在此期间完成填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内容分为《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申报书》(附件)“建筑设计奖申报附件材料”和“建筑设计奖申报展示资料”。包括:
1.申报书
2.申报附件材料
(1)使用证明文件(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
(2)其他文件(已有奖励、专项技术成果认定证明、合作建筑设计项目证明等)。
3.申报展示材料
(1)A0展板
pdf格式,限2张以内,建议分辨率300dpi,竖向排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总平面图、建成照片、主要平面图、主要立面图、效果图及相关分析图。图纸比例不限,但须清晰表达设计内容、技术难点、技术创新。(注:版面中不得出现参评单位及个人信息);
(2)A0展板压缩版
内容同“1.A0展板”,JP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1M;
(3)PPT演示文件,1份
长宽比例为16:9,限20页。内容体现申报作品的设计思路、技术难点、创新应用等;
(4)实景照片
能够体现建筑设计特点的照片。限20张以内,所有照片均需提供作者;
(5)效果图、总图、分析图、平立剖面图等文件
效果图、总图、分析图格式为jpg或tif,精度300dpi以上;平立剖面图格式为dwg或pdf文件。
提交说明:
电子文件要求“申报书”“申报附件材料”“申报展示材料”须分别存于单独的文件夹,以U盘形式提交;
纸质文件要求“申报书”由奖项系统中直接生成(包含“正式版”水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不可另附封面;“申报附件材料”A4纸张打印2份;展示材料仅需打印“1.A0展板”,建议申报单位通过北京打印店网上下单并报送至我会。
报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中国建筑学会(北京建筑大学西城区实验3号楼)郑重收,电话:15001097316。
五、建筑设计奖评选活动不收取评审费用。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建筑学会学术部(申报咨询)
联 系 人:臧奥奇 夏楠 郑重
联系电话:010-88082242; 88082243
电子邮箱:xsb@chinaasc.org
(二)技术支持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8610660653
(三)中国建筑学会会员部(入会办理)
联 系 人:徐艳杰 张和平
联系电话:010-88082231; 88082230
电子邮箱:hyb@chinaasc.org
中国建筑学会网址:www.chinaasc.org
附件: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申报书(式样)
中国建筑学会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