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金融领域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吉建质〔2026〕1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
为统一各类金融主体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的协同合作机制,搭建建筑业与金融行业互通共享的专业智库平台,吸纳优秀金融专业人才,为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金融专业智力支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金融专业人才,组建省级建筑业金融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坚持公开自愿、择优入库、动态管理、专业适配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操守好的优秀金融专业人才,能够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金融、类金融业务规范化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和决策保障。
二、征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金融监管、银行信贷、工程保险、融资担保、风险管控、金融科技、资金监管等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员。涵盖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行业监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行业协会从业人员。
三、入库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公正,恪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失信惩戒及行业不良记录。
(二)从业经验丰富。在银行、保险、担保机构从业15年以上,有对公授信、交易银行、财产险、商团险等部门从业经历,从事过保函业务实操和产品管理、责任保险业务实操和产品管理等相关业务,熟悉住建领域民生服务、工程金融及行业监管政策,熟练掌握金融机构准入审核、日常管理、风险排查等业务流程,在金融风险防控、合规管理、金融审核评估等方面具备扎实专业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
(三)履职条件完备。身体健康,能够按时、保质完成评审、核查、咨询、研判等专家工作,自愿遵守专家库管理规定,服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调度和管理。
四、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单位推荐。各主管单位、金融机构、行业协会择优筛选符合条件人员,统一组织推荐报名。
(二)个人自荐。符合入库条件的行业资深专业人员,可自主提交材料申报入库。
五、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具体包括:《金融领域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从业年限证明、主要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荣誉奖项等佐证材料。
六、工作程序
(一)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及个人需于2026年8月21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PDF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留存备查,待审核后按需报送。
(二)资格审核及公式入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专业资质、从业经历进行初审、复核。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统一登记备案。
七、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征集工作,广泛动员、严格筛选,推荐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专业人才。申报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入库资格。入库专家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保密工作信息,依规履行专家职责。
联 系 人:李 洋
联系电话:0431-82752582
电子邮箱:471093682@qq.com
附件:金融领域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