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申报案例应是已通过主体结构验收的在建项目或完成竣工验收备案项目,体现“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落实“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要求,能够充分发挥智能建造特点和优势,在提高建筑品质、提升建设效率、支撑好房子建设方面综合效益显著,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申报团队。鼓励案例所在项目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联合专业分包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部品部件生产单位、技术产品服务单位等共同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技术要求。申报案例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在标准化和工业化基础上,围绕数字勘察、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智能建造装备、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等方面开展智能建造技术集成应用,亮点突出,总体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